今日,证监会网站发布公告称,证券业协会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的关于华海清科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技创新板上市的审核意见和公司登记申请文件。
根据相关规定,经审核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审核意见和上述公司注册申请文件,证监会同意上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申请。公司上述股票发行应严格按照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的招股说明书和承销方案执行。本批复自核准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自核准登记之日起至本次股票发行结束,上述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应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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